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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11.18  閃電協商!!JYJ恢復自由身,結束與SM的官司紛爭

經過3年4個月漫長的爭議終於達成協議。法庭宣佈,JYJ終於成為自由身。

SM經紀公司表示:與JYJ(金在中,朴有天,金俊秀) 雙方進行的所有簽約,在他們申請訴訟的2009年7月31日全部中止。

為了避免東方神起(瑜魯允耗,最強昌珉)往後因訴訟而造成傷害或是引起不必要的事端,撤銷所有的訴訟。

之後不會有彼此相關的業務,且簽訂雙方的活動互不干涉的協議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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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收到韓國姐姐丟來的消息時...發現凱希大人跟小雪已經發文了!緊接著米姐姐也發文了! 真是神速阿~

以旺不太懂得是3年4個月明明是很漫長阿! 算什麼閃電阿?!

(一個胚胎都可以長大成人.呱呱落地,再學會走路叫爸媽.搞不好還可以上幼幼班)

且更不懂得是為了東方神起....啥鬼阿?!其實是怕敗訴吧?!還是根本不敢把帳目公開,怕到時反而被抓到逃漏稅!?

另外還發表..3人表示沒有再以東方神起活動的意願 這樣的說詞,是說這句話有點詭異!!

看似平凡卻有回馬槍的味道,把錯誤都應扣在JYJ三人頭上.我只能給SM爛公司"凸"這樣的表示了!!

還說"雙方的活動互不干涉".........很好!! 這次是法院判決!SM自己也白紙黑字簽了協議書!!

雖然以旺也覺得韓國的法院公權力似乎XXOO....業界的潛規則也OOXX....

去你的SM最好是真的不干涉!!

韓國法院最好是能有點作用力...

姑奶奶就等著JYJ上電視!!!


孩子們 Fighting  JYJ 대박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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